传染病分类
目前法定传染病共39种,可分为甲类、乙类、病类三种。
1.甲类:鼠疫、霍乱,共2种。
2.乙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性肝炎、艾滋病、脊髓灰质炎、麻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登革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炭疽、肺结核、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百日咳、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白喉、新生儿破伤风、淋病、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共26种。
3.丙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麻风病、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包虫病、黑热病、丝虫病、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共11种。
本内容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 感染中心性病艾滋病门诊 主任医师 张宏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