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
4.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5.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的
6.新就业人员支付租住自住住房房租的
非房屋类:
盐城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温馨提示
盐城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住房公积金龙卡(个人帐户因封存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职工提供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
3、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因个人帐户封存原因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职工提供);
4、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并根据以下具体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原件:
房屋类:
盐城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盐城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额度
部份提取
1、购房支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支取、大修自住住房支取的,且累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加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本人及其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的公积金帐户内须分别保留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额作为保底金额,超出部分可以支取,保底金额可用于最后一次还贷支取。
3、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还商业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按月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且所提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和。
4、无自有住房的职工支付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房租支取的,支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应缴的房租。
5、重大疾病支取的,合计支取额不超过当年医药费费用总额中个人负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