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可能都发现,在死刑执行现场,都会停有一辆救护车。不论是在刑场还是在指定的羁押场所,都会有这种现象存在。
有人可能会产生疑问,这辆救护车的用途到底是什么?实质上这是死刑执行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法医必须要在场。
我国目前的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枪决,二是注射。
枪决一般都由人民法院法警执行,若没有条件执行,则可交付武警执行。注射死刑一般都在指定的刑场或羁押场所内执行。
目前的死刑执行程序是这样的:先是罪犯会见亲属,法院通知检察院进行监督,然后是对罪犯验明正身,最后由法医复验。
死刑执行后,还会有一些规定。其中一条是通知家属领取尸体,若有火化条件,则直接领取骨灰,同时要对这些进行记录。
从整个执行程序来看,始终都要有法医在场,那么承载法医人员与相关设备的载体就是救护车。这是救护车在场的主因素。
那么,救护车在场的具体用途都有哪些?
第一,验证死刑犯生命是否终结。判断人是否死亡,必须要有专业的医生或法医来给出结论,判断死刑犯的生命也是如此。
通常在死刑执行完毕后,在场法医会及时上前检查,判断死刑犯生命是否终结。有时需要专业工具,救护车就是协助功能。
这一环节非常必要,执行现场也会出现死刑犯未当场死亡的情况,这时就需要法医作出科学死亡评判,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第二,对意外情况能及时处理。大部分人面对死亡时,都会有恐惧心理,死刑犯也不例外,有的被吓瘫软,有的直接晕厥。
在这种情况下,法医就得使用救护设备对晕厥的死刑犯进行救护,确保下一步执行程序能顺利进行,这是第一种救护作用。
虽然执行射手都是经过专业训练,但也难免会出现失误,伤及其他的执行人员。如果有意外发生,法医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这是救护车在场的一个急救作用。
第三,救护车其它几种特殊用途。以前救护车具有处理死刑犯遗体的用途,负责对自愿捐献或无亲属的遗体进行医学处理。
五年前,死刑犯遗体捐献已全面停止,救护车的这项用途也已消失。
在采取注射方式时,法医同样必须要在场,在死刑执行完毕后,法医要根据相关设备给出死亡结论,这个与枪决时一样。
救护车还有一个功能,可用来运送遗体。这个从遗体处理规定上可以看出,有条件火化的,救护车会将遗体送往火化场。
有时救护车也会作为注射死刑的指定场所,随着注射刑场的不断出现,救护车的这个功能也在弱化,会被专业刑场代替。
总体而言,执行死刑时,救护车在场的主要作用概括起来就是检验与救护。这是死刑执行过程中,必须要有的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