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补贴
一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村组机动地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或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国有农场和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执行省财政厅120元/亩规定。二是稻谷补贴(稻谷生产环节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种植水稻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含制种生产者),包括种植水稻的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补贴标准为种植水稻5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110元(含50亩),种植水稻不足50亩的每亩补贴60元。
二、家庭农场
根据《江苏省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或生产经营者,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土地经营权合法稳定,种植或养殖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从事种植业的,露地农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20亩,设施农业占地面积不低于5亩,或年产值不低于4万元)即可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家庭农场名录录入坚持农户自愿、主动服务、应录尽录、动态管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