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再次发布通告,为进一步方便在济南市工作、学习、生活的外地号牌机动车所有人进行通行备案,在原有12月10日发布的通行备案服务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渠道:
2.关注济南交警微信订阅号(微信号jnjjwx),发送“通行备案”,点击并识别收到的二维码,根据提示进行备案操作。
21日起,仍需备案的,请登录“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或“泉城行+”APP按照系统要求进行备案。备案时请提供车牌号码和准确联系方式,在接到交管部门确认回复后,可以在工作日交通高峰期城市快速路、经十路和旅游路通行。
12月10日下午,济南交警公布的两种备案登记方式为:拨打电线,提供车牌号码和准确联系方式;2020年12月14日起,登录“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或“泉城行+”APP的车辆通行备案模块,按照系统要求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