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有关部门申报。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持有本市居住证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分值】 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分值。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值,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将其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由市有关部门对积分落户指标体系适时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