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程序为: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申请材料;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向发起人出具办理社团成立登记的通知;
(3)发起人在收到通知后3个月内,开展成立工作,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4)发起人在成立工作完成后,在“中国社会组织网-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上填报成立登记材料;
(5)网上填报材料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后,发起人打印相应纸质材料,并经业务主管单位盖章后,向我部提交;
(6)登记管理机关发给成立登记批复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7)社会团体成立后,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