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就学条件
1.在招生划片范围内实际居住、户籍在新城桃花源或龙山派出所管辖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城市社区居民的子女;
2.在招生划片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廉租房并实际居住的肥城市民子女;
3.全市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我市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子女(以我市卫健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以及在招生划片范围内居住的部队转业人员子女;
4.具备经市人社部门备案劳动用工合同,工作满一年以上,肥城市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营业一年以上的肥城市外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6.具备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园)工作的通知》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