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
(一)身份资格:弥渡县户籍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家庭子女,且属全日制中等、高等职业学校在读学生。
(二)学籍资格:在本地或异地就读全日制职业中学、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专业学校、五年制大专、高等院校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的在籍在校学生。
二、补助标准
(一)普通中等、高等职业学校学生,补助标准为:3000元/生﹒年。其中:春季学期补助1500元/生,秋季学期补助1500元/生。
(二)东西协作计划的学生,补助标准为5000元/生﹒年。其中:春季学期补助2500元/生,秋季学期补助2500元/生。
三、申报程序
(一)由学生填报《弥渡县“雨露计划”补助申请表》和《弥渡县“雨露计划”补助附件》,并到就读学校签署学校意见,交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申请表可到乡镇中心学校领取或在弥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二)弥渡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由学校组织学生填报《弥渡县“雨露计划”补助申请表》和《弥渡县“雨露计划”补助附件》。学校初审并签署学校意见后,返还给学生交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
(三)东西协作计划学生,学生填报《弥渡县“雨露计划”补助申请表》和《弥渡县“雨露计划”补助附件》,由就读学校签署学校意见后,统一由就读学校寄到弥渡县教育体育局成职教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