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经认定为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人员,按时足额缴纳医保金后必须通过在定点医院或药店刷卡享受待遇,按徐州市统一规定不再将款划入个人账户。只要刷卡当年未达上限的,刷卡的第一顺序为慢性病待遇支付,不扣个人账户。
欠费期间不能刷卡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补缴以前年度欠费的,以前年度的待遇不予补刷卡享受。
02 门诊慢性病待遇支付范围:刷卡使用的药品为徐州市统一规定的治疗该疾病的药品范围。仅有乙类药品限制病种,所有的诊疗和甲类药品刷卡不限制病种。因项目太多而且按季度调整无法进行具体公示,病种治疗用药范围刷卡前可向医院或药店查询
03 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人员名单已在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申报人员可通过姓名+身份证号自助查询。
认定一种慢性病的参保人员,一个统筹年度内医疗保险门慢最高补助限额为每人每年700元;同时患两种及两种以上慢性病的,在单病种最高补助限额的基础上,按照单病种最高补助限额的60%进行再补助。参保人员当年度门慢补助资金达到医疗保险门慢最高补助限额的,转由其医疗保险门诊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参保人员当年度门慢补助资金未达到医疗保险门慢最高补助限额的,剩余部分不予结转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