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是:
1、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在 0—4万元(含)以下,报销85%;
2、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在4万元—8万元(含)以下,报销90%;
3、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在8万元以上,报销95%。 单位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是当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30日内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不包括自费部分、个人负担部分),单位大病医疗保险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1、2000元-5000元(含)以下的部分支付90%; 2、5000元-1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支付85%; 3、1万元-3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支付80%;
4、 3万元-5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支付85%;
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