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人和台湾人眼中的“电视”媒介的功能是不一样的。 我们大陆人从小生活在一个字正腔圆、一板一眼的“电视语境”里面,很多人对电视这种主流媒体背后的构建和组成是感到神秘的,潜意识里有一种感觉,认为电视与观众之间是一种至上而下的传播过程(这其实已经是电视本身塑造出来的一种语境);在这种语境下, 没有人认为在电视上的表演是可以突破界限,可以有大尺度地行为举止,像台湾的艺人一样心直口快到令人瞠目结舌。 综艺节目,毕竟是娱乐产业下的一种产品,内地绝大多数只有明星,没有艺人,我们的电视圈或影视圈的人并没有认为“娱乐”观众是他们的义务,大概有许多人都觉得”娱乐“大众并不是一种多么高雅的行为吧。但对于台湾的艺人而言,”娱乐至死“才是他们的座右铭吧。这是一种认知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