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进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网站中查询。
步骤如下:登录进网站,点击数据查询。就可以从药品中选出,“进口药品 ”点击进去。然后就看到下图的快速查询。输入需要查询的药品名称,就可以看到药品的详细说明。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经2003年8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海关总署第4号令公布,根据2012年8月2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86号公布的《卫生部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该《办法》分总则、进口备案、口岸检验、监督管理、附则5章45条,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1999年5月1日实施的《进口药品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拓展资料:
进口药品分两类:
1.一类是港澳台进口的药品,在中国大陆注册销售,发给的是《医药产品注册证》。该证号的格式为H(Z、S)+8位数字,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
2.一类是从其他国家进口的药品,在中国大陆注册销售,发给的是《进口药品注册证》。它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允许国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注册,进口和销售使用的批准文件,《进口药品注册证》分为正本和副本,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