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作家协会章程》规定:凡赞成本会章程,在大陆出版社出版或在省、市级报刊上发表的有一定水平的文学作品,如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理论批评、研究著作、翻译作品等,作品和专著在15万字(诗歌50首)以上者,或从事文学编辑、组织工作者,年满18周岁。
网络作家入会,须在文学网站上发表作品100万字以上;或在其他文学网站发表文学作品50万字以上,同时在《延河》文学月刊“网络文学专页”上发表网络文学作品3篇以上;在其他省级公开发行文学期刊上发表网络文学作品5篇以上。
所有申请入会者,原则上须为所在地市及行业协会会员,由本人申请,各地市或行业作协推荐,本会会员2人介绍,经本会主席团研究审查批准,经公示无异议即为本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