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来北京人员生育所需办理的证件清单及流程
(夫妻双方均是外地户口)
准备在北京生育的外地户口人员需办理的相关证件有《暂住证》、《准生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北京母子健康保健档案手册》、《医院档案》、《外地来北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每个省市的要求不一致请详细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后办理。
一、《暂住证》
准备在北京生育的必须办理暂住证,在办理《母子档案健康手册》时要用到;
二、《准生证》(即《生育服务证》《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等)
1、提供资料及程序:
⑴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孕检证明、夫妻合影照一张(小二寸);
⑵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部门领取申请表;
⑶双方单位盖章;
⑷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证。
2、户口及档案在省人才的办理程序(以河北省为例)
⑴户口及档案在省人才委托存放的人员,结婚后怀孕三个月内,须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
⑵需带证件:①档案存放编号;②务工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某年某月某日结婚、是否初婚
未育);③男、女双方身份证(军人携带军官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④夫妻小二寸合影照片一张;⑤一周内乡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孕检证明。
⑶以上证件齐全后到省人才领取《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登记表,并到对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事处盖章(农村户口到村、乡级以上计生办盖章)。
⑷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
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具体流程和办理《准生证》流程相同(以河北省为例)。
1、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担保人签字、加盖担保人单位公章);
2、单位出具的婚育证明;
3、人才出具的婚育证明(户口在河北省人才交流中心);
4、一个月内的B超单;
5、女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女方一张一寸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