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4 10:58 阅读 26
1、2020年2月15日,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抚顺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经辽宁省政府批准,我市于1月1日起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本市(区)(含沈抚新城)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抚顺、清原、新宾三县最低工资1200元,同时还上调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