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看似一个问题,其实是几个问题,很多农民有自已土地,其实对土地权利义务并不了解,回答朋友的这个问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回答:
一、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一本证书,是指有土地所有权的被承包方(国家或者村集体委员会)将土地的经营权承包给承包方(农户)经营并向农户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证书》,相当于原来的土地承包合同,上面明确了承包人和被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土地承包期限。
二、承包自己的土地给别人叫土地流转或者出租,往往是以签定书面合同或者协议,作为流转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签协议主体是你自己和来承包你土地的人。上面所说的承包证,发放主体是国家,承包方是农户即指你。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明的是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中包括承包权和经营权两项,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者村委会。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你可以自己经营土地,也可以承包给别人经营。所谓土地三权分立指的就是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项权利相互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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