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南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业务范围)

 2022-08-24 08:34  阅读 5

摘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组织起草、制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组织起草、制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供热、公共客运、市政设施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并组织或指导、监督实施。


(三)负责城市供水、燃气、供热、公共客运、出租汽车市场和市政设施、污水集中处理的行业管理。


(四)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以招标、招募、拍卖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选择市政公用行业的特许经营者。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供水、燃气、供热、公共客运、污水集中处理的价格、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城市公用事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检查。


(六)负责城市供水、节水和二次供水管理;审核中水设施设计方案。


(七)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管理;参与燃气重大事故的技术鉴定及调查处理。


(八)负责城市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协调热电联产、行业协作。


(九)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的管理。


(十)负责组织、检查城市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制定城市防洪治涝规划及年度预案、防洪设施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十一)编制市政设施养护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城市道路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和临时占用的审批管理;负责市管道路、桥涵、排水、泵站、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维修;指导区管道路、桥涵、排水、泵站的管理。


(十三)综合协调市政工程设施规划线内建(构)筑物和各种管线设施的拆迁或迁移工作。


(十四)负责12319热线服务中心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服务范围内相关部门的监督与考核。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关键字: 公共 / 资源 / 交易中心 / 发展 / 济南市 / 公用事业 / 
微博新功能:将上线个人主页展示评论功能 QQ发布iOS8.9.5版更新聊天消息可编辑等内容 2021年我国环保产业营收同比增长11.8% 蚂蚁庄园小鸡在收拾怎么找回来蚂蚁庄园怎样把小鸡找回来 流量爆款蔚来ET7大战宝藏车型智己L7谁才是电动轿车新旗舰? 海信集团入选《财富》中国ESG影响力榜 川渝地区汇集45家车企有序用电对汽车业有多大影响? 国常会明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政策再延续1年 派斯林转型卓有成效业务规模稳健提升 谁杀死了褐头山雀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模板演示数据,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通知我们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们将及时予以删除!谢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Copyright © 版权所有 | 联系方式:osnev93x5o@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