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发证书,又被称为“乡产权”、“集体产权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具有较大法律风险。
但是,对于小产权房买卖要进行区分,如果经过规划部门规划,主要为旧村改造项目的小产权房,该房屋具备合法性,出卖该房屋的合同合法有效。如果未经行政部门许可或临时建筑超过期限,系经出卖人私自建造,则为违章建筑,依法应予拆除,不得买卖,应认定为合同无效。
在此提醒大家,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中应注意明确买家在对于该房屋系小产权房事实的知情权。合同应系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应明确:
1、买卖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2、房屋具体坐落地址,面积。
3、购买价款、支付方式。
4、履行期限。
5、违约责任。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