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更加感谢头条君的提问!
对的!非常正确!
那么,有人会问了,有法规依据吗?
对的。空说无据,有文件为证。
现在,我们就来看看,国家对这个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我们国家是从1995年1月1日,颁布施行《劳动法》起,开始强制企业要为员工缴纳社保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第九章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登记和缴纳的。
这些手续的办理,都应该由用人单位依法向,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申报。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所以,劳动者在职期间,包括在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其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劳动者个人承担。
显而易见,我们根据以上的文件精神可以看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是毋庸置疑的。
意思就是:参加社会保险,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的法定义务。
所以,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就是违法行为。同样,员工不参加社会保险,也是违法行为。
再有,《劳动法》规定,单位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不是养老金。
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社会保险里面,是包括养老金的。(也可以说,养老金是社会保险里的内容之一。就是这个道理)。
我的理解和解答是:对的。非常正确。用人单位必须要依法给,本企业的员工缴纳养老金。否则就是违法!
这就是我个人,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和解答,难免会有不妥的地方。欢迎友友们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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