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0]第6号)
申报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4)出租共有房屋,须提交其他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须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和承租人持有的房屋租赁证。
办理地址:
当事人持上述资料到出租房屋所在区住房保障和管理部门租赁科
办事程序:
(1)提出申请。当事人持上述资料到出租房屋所在区住房保障和管理部门租赁科提出申请。(2)审核备案。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租赁备案条件和资料进行审查。(3)交费领件。
五、办理时限:
3 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