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
零食是否应该退出中小学,争论了好多年,还有是否清除学校周边的“五毛零食”们。
我想,最支持的,应该是广大的学生家长。
对此,去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了较为明确的界定:
第二十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也就是说,避免在中小学幼儿园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也就是“三高”零食,已经上升到法规层面。
当然支持,最起码孩子们在校期间能够规避。
但是我想,要想使孩子们健康成长,学校禁售零食只是一方面而已,最重要的还是家长和老师的日常引导。
更重要的是,国家相关食品标准,对涉及“三高”的含量,只是在营养成分表中标注,但没有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