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的不同点是,耕地占用税是在全国范围内,就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征收的税,是一次性征收的;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就使用土地的行为征收的税,是按年征收的;这两个税相辅相成、互为补充,起到减少乱占滥用土地、加强土地管理的作用。由于在征收中这两个税有部分重合,为避免对一块土地同时征收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在《条例》规定上,与耕地占用税作相应的衔接,即对新征用的耕地,凡是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因此,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