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柜台办理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申请办理。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办结,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金额划转至提取申请人与公积金中心约定的提取结算账户,其中提取结算账户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I类借记卡。其中I类借记卡仅限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青岛银行。
(二)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办理
青岛公积金网上提取的类型:公积金商贷自助提取、租房提取、离职提取、低保提取、退休提取等等,具体操作如下:
▌公积金商贷自助提取
打开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个人专业版登录页面,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编号、密码、验证码后,【登录】。
选择左侧功能导航中“公积金贷款提取”模块,点选“支取登记”按钮。
首次使用时,会提示业务须知:
点击【我已阅知并同意上述协议】后继续:输入支取金额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结算】:结算成功提示:
如果公积金贷款提取界面上显示“已结算”单据,则表示支取未成功,点击【删除】可以删掉该单据;点击【支付检查】可以对单据进行手动入账触发操作
▌退休提取
登录青岛租房公积金网个人专业版—【个人支取】—【立即办理】,进入个人提取界面
点击【我要退休支取】,自主办理退休支取
点击【结算】按钮支付公积金账户余额
支付成功即时入账,款项打入职工办理的签约联名卡中
如果支付失败,点击【删除】,删除单据
选择需要查询的单据,点击【支付检查】,可以查询该单据的支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