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员工待遇,共享劳动成果,经公司研究决定,上调员工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1、所有在岗员工岗位工资增加100元/月;
2、非骨干之操作岗员工,在岗工作期间增加施工补助,增加金额为5元/天;
3、骨干、管理岗员工,增加“成长进步奖”,奖金基数为200元/月,根据当月表现进行上下浮动,计奖方式以每月的《成长进步评价表》得分为依据;
4、本次调整从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望全体员工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只有当公司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才会有能力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待遇。让我们同心同德、发奋图强,为“基业百年,幸福万家” 的共同愿景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