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是借贷记账法的符号。借贷记账法产生于13、4世纪的意大利地中海沿岸一带城市,最初为银行所运用。当时借贷资本家对于收进的存款,记在贷主的名下,表示债务;对付出的放款,记在借主的名下,表示债权。在当时,“借”、“贷”二字表示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化。随着借贷记账法在债权债务以外的经济业务和银行以外的企业中的运用,“借”、“贷”二字逐渐失去其本来含义,而成为纯粹的记账符号。
“借”、“贷”二字作为借贷记账法的符号,具有以下含义:
(1)表示账户的方向。账户分为左右两方,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
(2)与不同类型的账户结合,表示“增加”或“减少”。借和贷本身不等于增和减,只有当其与具体类型的账户结合后,才可以表示增加或减少。对资产类和费用类账户,借表示增加,贷表示减少;对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类账户,借表示减少,贷表示增加。
(3)表示资金运动的终点和起点。经济业务的发生引起了资金的运动,每一项资金运动都有其起点与终点,起点即是“来龙”,终点即是“去脉”。记账方法是反映资金运动的,所以要把资金运动的来龙和去脉反映清楚。贷反映的是资金运动的起点,借反映的是资金运动的终点。
(4)表示余额的方向。资产类账户的正常余额在借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正常余额在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