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2 00:42 阅读 2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6]68号)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据此,企业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全额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