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收了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只能说明你已收到该通知书的事实。如果你对解除劳动合同不服的,或者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当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
劳动者签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意味着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时,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从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劳动合同法上的赔偿金,是具有特定含义,有几种情形:
如: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应承担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