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道数学题: 应纳税款=(税前收入-扣除费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前收入=(扣除费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款)/税率=(1600*25%+1375+8000)/25%=39100元 税后收入为31100元。
附计算依据: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