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是根据行业特点,参照国际同行做法,经业内各检验检测机构共同协商约定形成的行业内部管理规则,目的是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行为,明确、保障、维护、协调执业单位与执业者之间、执业单位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及执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是指通过各级各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格考核,获得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者。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由其执业单位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办理注册手续后,方能合法执业,其执业单位所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业活动方被认可。未经注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不能代表其执业单位出具检验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