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利于职工积累住房资金。从参加工作开始到退休,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每月都要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两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归职工个人所有。
2。单位和个人在规定限额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住房公积金存款计复利。住房公积金每年6月30日结息,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并转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4。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低息优惠,减轻利息负担。
职工上月调整工资后,本月不能立即申请调整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从每年7月1日起受理,截至7月31日停止,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每年的7月至次年6月。
缴存单位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后,单位专管员可以在网上业务大厅办理下列住房公积金业务:
1。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封存、启封、账户合并及商洛市内的转移业务;